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18 发布:招生就业处 点击: 次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申领工作的通知
自2011年1月1日起,教育部将通过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开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上网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作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的凭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统筹协调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的申领工作,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要按时审核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普通高等学校(含成人教育)由学校就业部门统一管理;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由学校的学籍部门负责。
详细内容可向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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