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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时间:2021-12-17  发布: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点击:
简介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提升学校就业服务质量,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 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现将毕业...

      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提升学校就业服务质量,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 “省人社厅”)有关要求,现将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协议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学校打印报到证后毕业生上交的就业协议)

      签约到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就业的,2022年12月31日前,须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③④)、就业报到证(上下联)等材料交毕业学院辅导员,辅导员交就业指导中心后集中到省人社厅办理。2023年1月1日起到择业期止,毕业生持相关材料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

       签约到河北省设区市、县(市、区)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二、调整改派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离校时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

     改派到中央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省外单位就业的,2022年12月31日前,须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交毕业学院辅导员,辅导员交就业指导中心后集中到省人社厅办理。2023年1月1日起到择业期止,毕业生持相关材料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

改派到河北省设区市、县(市、区)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县(市、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三、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

      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需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两份③④)、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2023年1月1日起到择业期止,毕业生持相关材料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

     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交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

四、升学毕业生申请就业的手续办理

      升学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申请就业的毕业生,在2022年12月5日前将招生院校发布的有关退学的红头文件(带文件编号)或未录取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提交到毕业学院辅导员,辅导员2022年12月10日前交就业指导中心后集中到省人社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五、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的办理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本人电话联系人社厅进行挂失办理,联系电话:0311-66635291,遗失补发的就业报到证不能办理调整改派

六、不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如出现上述情况,可向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11-88616771。

七、“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要求传达到学院领导、辅导员和每一名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