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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疫情期间就业工作指南

时间:2020-07-18  发布:招生就业处  点击:
简介 为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影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文件相关要求开学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需

为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影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文件相关要求开学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确需办理《报到证》签发等相关事宜的,首选线上申报方式进行处理 。 毕业生相关办理材料由快递寄送给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各学院辅导员统一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集中到省厅办理相关业务,现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调整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指导相关工作

1.延期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举办线下校园招聘会、宣讲会、企业走访等就业活动,毕业生可通过浏览学校就业信息网、关注“河北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获取招聘信息。学生随时关注学校就业网新闻和各班学生群发布的网络招聘会信息,如教育部24365网络招聘会、河北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络招聘会等,毕业生通过网上系统报名或邮件投递简历等工具进简历投递和面试。

2.调整毕业班就业指导培训形式

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班就业指导培训活动形式由线下集中培训调整为线上培训。招生就业处负责上传会议文件至学校就业工作老师QQ群、毕业班辅导员可通过QQ群对培训文件内容进行线上解读询问,毕业班班主任、班委负责向毕业生传达、解读培训文件内容。如有疑问,可网络或电话咨询。如疫情解除,则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线上咨询解答形式。

3.调整毕业生就业咨询、就业座谈会根据文件精神及教育厅相关要求形式

疫情防控期间,不再举办线下面对面就业咨询、就业座谈会活动,毕业生就业咨询通过QQ、电话等方式进行。

二、改签《报到证》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需要重新办理报到证改派,需提交原《报到证》和以下纸质材料

1. 网络签约,毕业生到省属或央企就业的,若单位签约协议的学生可询问单位可否进行网络签约,选择网络签约的学生可免用就业协议书,将单位网络录用确认后的电子表打印两份邮寄到学校辅导员处,辅导员确认符合条件后统一报送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审核无误后报送河北省人事厅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报到证。

2. 毕业生与单位签约就业协议书就业的请参照学校让导员发布的《毕业生签约档案户口操作办法》中的签约方法进行相应的协议书签约盖章,盖章协议书邮寄给辅导员,辅导员审核协议书符合条件的集中送交学校招生就业处,学校审核无误送往河北省人事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三、补办《报到证》

申请人向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申请人为2006年及以后毕业的已签发《报到证》的人员),学校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按照补证流程予以办理。

四、开具《报到证证明书》

申请人向学院就业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申请人为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学校就业工作人员根据当面生源信息核实后统一汇总报河北省人事厅,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处理。

五、申请《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因参加单位面试或考试需要毕业生推荐表的学生可电话联系申请。遗失或更换单位需要办理新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需要提交本人申请,符合要求的可以办理,如学生属于协议书违约的不得补办新协议书。

六、档案查阅、调档的流程办理

因个人原因需要查阅个人档案的同学,可以在每周一下午14:00-16:00至招生就业处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或身份证)进行登记后查阅档案。

注1: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到校且需要查询档案的同学,可委托在校同学予以办理,须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下午14:00-16:00,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班主任,由班主任至招生就业处进行档案查询。

注2: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到校且需要调档的同学,需在调档函上本人手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字样,并将调档函原件快递至招生就业处;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先将调档函拍照图片发至指定邮箱,随后再邮寄调档函原件。

特别提醒:各位老师如果对于提交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把握不准的,请线上或电话联系就业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再进行办理。

招生就业处电话:89653566